日前,与有工作关系的工程承包商、工程监理交流去年工程情况。工程承包商和监理大叹苦水,称到年终才争取到一点工程款,勉强付清民工工资,自己分文没有收入。据工程承包商介绍,如此情况这些年在其他工程承包商身上也很是普遍:承包商按合同如期完成工程,却不能如期收到全额工程款,到年底能付清民工工资算是理想的;有的镇政府、村集体无力支付拖欠款,工程欠款达十年以上,承包商每年催讨没有结果,能讨到点工程欠款的利息已经算是理想了。
拖欠一只工程的工程款,对工程承包商来说或许压力不大,但数只工程的欠款加在一起、数年工程的欠款累计起来,会让每位承包商压力山大,会使每位承包商止步继续承包集体工程。这是严重打压其个人健康发展,扭曲集体工程正常开展,抹黑诚信社会建设。
镇政府、村集体做工程办实事是好事,但做了工程拖欠工程款却不是好事。付清民工工资不等于付清工程款,付清近年的工程款不等于可以忽略往年的工程欠款,维护民工权益的同时,同样需要维护承包商的权益。镇政府、村集体每年工程要做,合同要订,工程款也要付,不按合同付清工程款的,往大处说是背离初心使命,往小里说是没有合同意识,是十足的赖皮,是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。
“新官当理旧帐”。镇政府、村集体拖欠历年工程款,说轻点是不愿担责的表现,说重点是失信于民的反映。这些年,决不能“新官不理旧帐”这一提法连续写进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新官要理旧帐已上升到政府公信力的高度。当下新一届镇、村班子已换届到位,新班子需将清还旧债作为重要内容来落实,理旧帐、还欠款、标诚信。
“为官避事平生耻”。不少镇、村干部有强烈的政绩冲动,都希望雁过留名,渴望在任一届大干一场。这固然是好事,但正确的政绩观不光看显绩还要看潜绩,除了看近绩还要看远绩,既要看硬绩又要看软绩,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就是潜绩、远绩和软绩。有多大能耐办多大事。建设共富新征程中,还需做更多工程、投更多资金,举债办事是冒进,出政绩也需稳中求进。法治社会要保障按合同办事,共富社会不得损害承包商合法权益。
工程欠款不去主动清付,永远在那里,而且日积月累只会债台高筑,积重难返。按合同付清工程款体现镇政府、村集体履行按章办事的契约精神,体现清亲的政商关系,是政绩,现民心。
作者:何建国编辑:黄靖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