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助推建设更高水平“五个嵊州”,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样板,奋力谱写现代化网络型山水城市建设新篇章,近日,嵊州市市人大常委会开展“生态文明·垃圾分类”专项监督活动。
一是主要目标。在市区和集镇开展“生态文明·垃圾分类”专项监督活动,主要围绕垃圾源头减量以及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等环节,就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深度调研监督和专题询问,推进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,努力实现城乡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的目标。
二是活动安排。“生态文明·垃圾分类”专项监督活动安排在 2022年3月至12月,分四个阶段进行:准备动员阶段起草“生态文明·垃圾分类”专项监督活动方案;调研监督阶段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监督活动,并就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执行情况,特别是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、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和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,以及对相关职能部门法定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,最后梳理形成调研报告,已于4月20日就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座谈会,后期将开展下乡调研活动;专题询问阶段,梳理专题调研和主题活动中发现的问题,做好专题询问会相关准备工作。整改落实阶段,嵊州市政府根据嵊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提出的意见建议,于12月底前提交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。
三是组织保障。为加强工作领导和统筹,嵊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专班。由嵊州市市领导牵头,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、副主任、各乡镇人大主席团、人大街道工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统一领导“生态文明·垃圾分类”专项监督工作。(陈怡梅)
作者:编辑:黄靖芳